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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工院学生党校材料工程系分校章程

发布时间:2016-06-21   |  阅读次数:

河北工院学生党校材料工程系分校是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,培训学生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和追求进步青年的先进组织;是学习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主要阵地;是学生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、追求进步青年接受思想教育和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。

一、指导思想: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,切实按照“三个代表”的要求,紧密联系实际,加强理论培训和党性锻炼,着力提高学生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和追求进步青年的素质,努力推动我系党支部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。

二、宗旨:对学生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、追求进步的青年进行较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教育。使学生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、追求进步的青年真正理解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,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,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,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,维护党中央权威,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,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,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。

三、机构设置

校 长:冀巧英

组织委员:关 昕、吕 帆

宣传委员:高云飞

成 员:赵金玉、时彦林、张欣杰、董中奇、崔宜宾、宋林华、李秀敏、黄伟青、刘燕霞、赵晓萍、张士宪、杨 颖、王 辰、杨 彬、巩甘雷、杨晓彩、李建朝、陈敏

四、高级班成员基本条件

1、经系党校初级班学习期满,顺利完成学业,初级班结业考核合格,业务学习成绩优良,由辅导员、班主任优先推荐的学生;

2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思想积极要求进步;

3、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。

4、有较强的正义感,见义勇为,乐于助人;有为同学服务的强烈思想意识。

5、学习目的明确、勤奋刻苦。

五、党校学习内容、方式及考核办法

1、学习内容:以学习党章、党的基本知识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胡锦涛书记在“十七大”上的讲话为重点。加强对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十七大”精神的学习。

2、学习方式:采取集中授课、分组学习、专题研讨、自学、讲座、观看光盘等形式进行。以班级为单位每个团支部成立党校学习小组,并由团支书或班长担任组长,由组长组织带领本组学员进行自学、讨论有关内容,每月每人一篇学习体会并于次月1日由组长收集交辅导员。各小组必须参与院系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,以促进理论联系实际、加强学习效果、提高学员政治思想觉悟。

3、考核:由系党支部进行统一结业考试,学员需通过结业考试、参加每次实践活动考勤通过后颁发结业证书。

六、党校学籍管理办法

为贯彻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严肃学习纪律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本学期党校学习资格:

1、不符合“高级班成员基本条件”者;

2、不按时完成并上交学习体会者;

3、各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;

4、违反校规、校纪,受到院、系处分者;

5、参加党校活动,两次无故不到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