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情况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日、籍贯、文化程度、家庭出身、本人成份、现从事的工作以及担任的职务等。
家庭主要成员情况:主要指父母、配偶和子女,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。
主要社会关系情况:要写明与本人在政治上、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,以及同学或同事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。
(2)个人成长经历。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写起。要写明何时、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;何时参加工作,在哪些单位工作过,担任过什么职务;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;何时、何地、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、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,任何职务,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,结论如何;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。
(3)个人思想演变过程。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。一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,分阶段地写明思想演变过程。如对党的几代领导集体的感情和认识;特别是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学习邓小平理论对自己思想演变的影响;经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所发生的思想变化等。通过以上这些思想演变过程的清理和回顾,总结成长进步经历,提高思想觉悟,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。
3.结尾。应向党组织表明态度,虚心接受党组织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可以"希望党组织多多对我进行帮助和教育"作为结束语。
4.署名和日期。在正文下一行居右书写姓名"×××",再下一行写上"××××年×月×日
1.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要如实地写自己的经历,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。不夸大、不缩小、不编造、不隐匿,包括时间、地点都要写清楚,一些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。
2.写个人自传的指导思想是对党的认识和态度,即以个人生活经历为主要线索,以个人对党的认识过程为主要内容,在叙述个人生活经历的过程中,充分表达自己对党的基本理论、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的认识。因此,写自传不是要把个人生活中的每一件事,每一次经历都要叙述出来,记个人生活流水帐。在自传的内容选择和安排方面,要充分考虑到哪些事情使自己萌发了要求加入党组织的愿望,哪些事情最能体现自己成长过程中党对自己的教育意义和指导意义,以及自己生活中看到党在社会发展中所做出的伟大贡献。通过这样的经历和事件的叙述,向党组织坦陈自己对党的认识,让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,更有针对性地对自己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。
3.写自传不能等同于写“履历”。自传要求写得详细,可以是夹叙夹议,对主要经历、情节要交待得具体。既要避免只直述经历不触及思想,又要避免平铺直叙。应当做到主次分明,简繁得当。切勿拖沓累赘,冗长琐碎。